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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体育app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安博app体育官网安博app体育官网安博app体育官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31人,代表股份269,34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05,425股的45.192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50,91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05,425股的42.098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4人,代表的股份为18,441,138股,占公司总股本596,005,425股的3.0941%;

  4、公司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安博体育app。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22,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5%。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便利”)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便利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号)。

  近日,一心便利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取得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国际银座)小区C-S7栋115、1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烟草制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家政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堂健康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号)。

  近日,一心堂健康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取得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B01-98(经营地址:经开区鸿翔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病人陪护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云药房”)进行增资,并同意医云药房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号)。

  近日,医云药房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取得由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5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近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一心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范围:自银行要求保证人支付担保债务之日起至银行收到全部担保债务为止(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或任何限制客户付款的情况发生之前和之后)相关担保债务上产生的违约利息;及经要求立即全额补偿银行因对保证人执行本保证书而产生的全部开支(包括律师费)。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为限。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一心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载费、律师、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南一环路5.3公里南侧办公楼2楼及3楼东南侧301-309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农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诊所服务;医疗服务;进出口代理;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医院管理;养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广告设计、代理;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一心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海南一心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海南一心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4,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363.9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5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本草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专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四川本草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四川本草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4,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363.9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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